于5月中上旬發布的第三監管周期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將于2023年6月1日執行,即6月用電產生電費(7月發行電費)按新電價政策執行。
近日,各地發改委也紛紛出臺文件明確這一事宜。北極星電力網將電價調整涉及的用電用戶與變化梳理如下:
電價調整涉及的用電用戶
此次電價調整的對象為原大工業用戶和一般工商業用戶(包括直接參與市場用戶、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用戶)。
重點:居民、農業用戶電價沒有變化,繼續執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。
工商業用戶用電價格由上網電價、上網環節線損費用、輸配電價、系統運行費用、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組成。
工商業類別歸并后,根據用戶用電容量,分別執行單一制電價、兩部制電價,具體如下:
1.用電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,執行單一制電價;
2.用電容量在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之間的,可選擇執行單一制或兩部制電價;
3.用電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,執行兩部制電價,現執行單一制電價的用戶可選擇執行單一制電價或兩部制電價(選擇執行兩部制電價后不再變更)。
即
需量電價的激勵機制
國家統一規定實施與負荷率掛鉤的需量電價激勵機制,鼓勵用戶合理確定用電容量,積極優化用電方式,提高用電負荷率。
選擇執行需量電價計費方式的兩部制用戶,每月每千伏安用電量達到260千瓦時及以上的,當月需量電價按核定標準90%執行。
每月每千伏安用電量,為用戶所屬全部計量點當月總用電量除以合同變壓器容量。
某兩部制用戶選擇執行實際**需量計費方式,其7月用電量為140000千瓦時,合同變壓器容量為500千伏安,**需量為300千瓦。
1.該用戶7月每千伏安用電量
當月總用電量÷合同變壓器容量
=140000千瓦時÷500千伏安
=280千瓦時/千伏安
【分析】該用戶當月每千伏安用電量已達260千瓦時及以上,當月需量電價按核定標準90%執行。
2.該用戶7月需量電費
**需量×需量電價標準×90%
=300千瓦×需量電價標準×90%
3.該用戶7月電量電費
該用戶的電量電費仍執行政府公布電價標準。
根據國家發改委文件,自6月1日起執行的各省級電網輸配電價表如下:
以上電價政策變化信息
各位用電用戶get了嗎?
來源:北極星電力網綜合自國家發改委、廣東電網、鄂電價格